皖南民俗文化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皖南民俗文化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保证皖南民俗文化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促进中心的科研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项目的申报与立项管理

1.本中心发布的科研项目,以招标或委托的形式进行;无论招标或委托,课题立项均须经中心学术委员会批准,以保证立项的科学性及可行性。

2.业经立项的科研课题, 项目主持人及课题参加者应积极投入研究工作,科研课题研究周期一般项目为1-2年,重点项目为2-3年。

3.本中心项目一律按合同管理。一经立项,中心负责人即与项目主持人签定项目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鼓励中心专兼职研究人员积极联系、申报各级各类的横向或纵向课题。凡以中心名义联系报批的横向或纵向课题,需及时向中心报告,以便纳入统一管理;其科研项目的评审费、制表费、录盘费等均由中心支付。

二 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1.立项课题的经费资助标准暂定为: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人民币10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人民币5000元。

2.重点项目启动时拨给总额的50%,结题后全部经费投入到位;一般项目启动时拨给总额的50%,结题后全部经费投入到位。

3.凡违反合同规定不积极投入研究者,或研究成果达不到预期目标者,经中心学术委员会审定,有权中止经费资助。造成的损失由课题负责人及课题参加者自负,中心有权适当追回项目经费。

4.对于因故不能完成的课题,课题组负责人要及时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申请中止或撤销课题,并立即停止使用课题经费。

5.凡接受本中心经费资助的课题,承担者在成果出版或发表时,必须署明“该成果接受池州学院安徽省皖南民俗文化研究中心科研基金资助”。

立项课题中期管理

1.对于获准立项获得资助的科研项目,课题组负责人依据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办理科研经费的报、支手续。

 

2.中心对科研项目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最大支持,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3.在项目计划实施过程中,中心依据项目计划进度要求,对在研课题进行一次中期检查。

 

4.在项目研究的过程中,凡因课题负责人工作变动,不宜继续主持研究工作的项目,由课题组负责人同课题组成员商讨后,提出变更课题负责人的意见,并上报中心学术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如无适当人选更换,按中止计划或撤销课题处理,课题经费停止使用。

 

立项课题结题管理

1.按计划结题的项目,必须填写《皖南民俗文化研究中心立项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并提供一套完整的科研成果材料存档备案。

 

2.对于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而需要延期的课题,课题组负责人需及时提出书面报告,并报请中心同意后,可适当延长研究时间,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否则按中止或撤销课题处理。

 

3.对于无故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而又没有申请中止或撤销课题,以及在研究过程中严重违反学校和本中心有关科研管理办法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中心将强行中止撤销课题。停止使用该课题经费,并追究有关责任。

 

  本办法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中心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皖南民俗文化研究中心)
 
 
 
 
 
 

池州学院皖南民俗文化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池州学院(247000)  电话:0566- 2748870 E-mail: Wnmswh@sohu.com
 皖ICP备020543号